各有关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为了推动我市建筑装饰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配合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评优工作,协会决定开展2008年度宁波市优秀建筑装饰(含公建、公建设计、建筑幕墙、住宅、住宅设计)工程奖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今年宁波市优秀工程奖共为5个: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优秀建筑幕墙工程奖、建筑装饰优秀设计奖、优秀住宅装饰工程奖、住宅装饰优秀设计奖。各类别按相关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二、参评基本条件:
1、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建筑装饰施工资质证书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及外地已办理进城施工手续、准入来甬装饰施工的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2、评选工程范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包括公建(含幕墙)及住宅装饰工程(含我市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施工工程)。
3、所申报工程质量合格(本次评优不接受由第三方验收的工程)。
4、所申报工程空气质量检测合格。
三、参评费用:
申报评审的工程项目,凡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承建的公建项目(包括幕墙类)每项交纳申报评审费1800元,非市装饰协会会员单位的每项工程交纳申报评审费2500元;公建设计项目每项交纳申报评审费1500元,非市装协会员单位的公建设计每项交纳申报评审费2000元;住宅装饰工程项目,凡属市装饰协会会员单位的每项交纳申报评审费1000元,住宅设计项目每项交纳申报评审1000元,非市装饰协会会员单位的每项交纳申报评审费2000元。以上收费不包含获奖后的公示、奖杯费等。
四、报名时间、地点:
各参评企业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4月10日前送至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办公室并交纳申报评审费。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曙支行
账号:1100 38797 20401
地点: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2704室
邮编:315000
联系电话:87327560 联系人:陈佳 金维芳
五、凡获得宁波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设计奖的,将由协会推荐参加评选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设计奖。
有关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还将通过宁波建筑装饰网www. nbjzzsw.com.进行发布,敬请关注。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在宁波建筑装饰网下载专区下载。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参评基本条件及评选办法,准备好申报材料,及时申报。特此通知。
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