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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05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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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5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水平,树立建筑装饰工程管理者的先进典范,鼓励我市建筑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努力搞好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决定在我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中开展2005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工商注册登记并已取得装饰装修施工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的项目经理;已经登记备案的外地进甬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和项目经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近二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三)取得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2005年1月1日以前已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
 (四)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五)认真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能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六)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获一项2005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质量奖(同一工程同获省、市工程质量奖的,按一项计算)。
 2、2004年度或2005年度获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标化工地奖。
 三、评选程序
 (一)准备申报资料
 1、填报《2005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一式两份。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交申报资料时需核对原件)。
 3、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外地项目需提供原件及获奖文件)。
 4、参评人员均需缴纳申报费,每人200元。申报费直接交到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办公室(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2704室)。申报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申报表中主要业绩一栏应结合推荐条件如实填报,申报资料经企业盖章推荐直接报市装饰协会。
 (二)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2005年度宁波市建筑装饰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并将名单在宁波建筑装饰网(http://www.nbjzzsw.com)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协会确定最终名单,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文公布。
 四、采取欺骗、虚报业绩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称号者,在两年内如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的,取消其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各有关单位需按条件进行申报,申报表填写应实事求是,字迹清晰。严禁弄虚作假,伪造业绩,一经查实,该项目经理所在企业二年内取消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的资格。
 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于2006年10月28日前交至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办公室。
 
 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