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宁波市优秀室内设计师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单位:
为了加强室内设计师队伍建设,提高室内设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宁波市室内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06年度优秀室内设计师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并宣传在宁波室内设计行业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设计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宁波市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大专院校的设计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度;
(二)本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止,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作满三年以上;
(三)独立或参与完成多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近三年来获得过宁波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奖(公共建筑设计奖、住宅装饰设计奖),或获得过中装协、省装协举办的相关设计奖项。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即日起到2007年9月30日截止;
(二)协会组织专家组评选;
(三)公布评选结果,颁发年度优秀设计师证书,获奖者可优先在本协会网站及《宁波装饰》上予以宣传。
四、参评资料
(一)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二)简要文字介绍(内容包括):
1、说明最擅长的设计项目,如最擅长设计酒店、宾馆、商场、餐饮空间、医院、银行、办公室、体育场馆、SPA、娱乐场所、别墅、一般住宅等专项中的类别;
2、三年来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每一件作品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甲方单位;
(2)、工程规模(平方米及造价);
(3)、设计效果图和实景照片,主要平、立面图及设计说明等;
(4)、申请人在本项目中的作用(独立设计、为主设计、参与设计等)以及合作设计的人员名单;
(5)、近三年获得的各类奖项:主办单位,获奖等级,提交证书复印件。
以上(2)——(5)项资料均做成电子文件后储存在光盘内。
五、参评费
参评人员均需缴纳申报费,每人500元。申报费直接交到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办公室(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2704室)。申报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各有关单位应按条件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伪造业绩,一经查实,协会将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取消两年内申报优秀室内设计师的资格。
申报表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协会网站: www.nbjzzsw.com
咨询电话:87327560 联系人:陈佳、胡潺